近期,国内外颁布多项国际贸易投资政策和法令,这些新规已经或即将开始生效实施,跟着工集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!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正式实施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,明确国家支持对外贸易数字化发展,推动和加强信息技术手段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的应用,支持电子提单、电子发票等的使用,推动数字证书、电子签名等国际互认,提升对外贸易数字化、便利化水平。
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出口退税管理办法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》及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》有关规定和要求,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出口税收政策调整情况,对出口退税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完善,制发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(免)税管理办法〉的公告》,推动出口退税申报办理更加便捷高效。
公告优化调整了退(免)税流程。以往纳税人申请变更退(免)税办法,须在变更前结清已发生出口业务的退(免)税款,变更后不得再就此前业务申报退(免)税。公告以风险可控为前提,优化调整了备案变更流程,针对纳税人因暂未收齐出口退(免)税申报凭证等客观因素,确实无法及时结清税款,或因不熟悉政策,备案时误选与自身经营模式不匹配的退(免)税办法等特殊情况,允许纳税人先行办理备案变更,待变更后再按照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(免)税。
我国对加拿大部分产品关税调整
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,我国不加征对原产于加拿大的油渣饼、豌豆加征的100%关税以及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龙虾、蟹加征的25%关税。
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,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不加征反歧视措施相关关税。
自2026年3月1日起,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征收反倾销税。
我国将40家日本实体列入管控名单、关注名单
2月24日,商务部官网连发两条公告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,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,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,决定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;决定将斯巴鲁株式会社等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、最终用途的20家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。
欧盟发布食品接触材料修订法规
企业需关注结合(EU) 2026/245与(EU) 2026/250的修订内容,合理安排产品调整与上市计划,充分利用过渡期窗口,确保在法规实施节点前实现平稳合规过渡,降低合规风险。
美国服装鞋类协会发布第26版受限物质清单
1月28日,美国服装鞋类协会(AAFA)正式发布《受限物质清单》(RSL)第26版。新版RSL在延续2025版核心框架的基础上,结合全球法规更新与行业实践需求,进行优化与完善,为相关企业提供合规指导。该清单旨在整合全球范围内针对家用纺织品、服装、鞋类及相关配饰产品的化学品限制法规,聚焦成品中受限物质的含量管控,而非生产过程中的使用限制。
俄罗斯“外语禁令”3月1日生效
2024至2025年间,俄罗斯政府连续通过多项法案(主要涉及第52-FZ号和第168-FZ号联邦法),对《俄罗斯联邦国家语言法》及《广告法》进行了重大修订。自2026年3月1日起,俄罗斯境内将全面限制在商业中使用外语,这标志着企业在俄营销和运营模式将迎来颠覆性变化。
韩国KC认证要求有变
1月,韩国技术标准局(KATS)通过WTO发布G/TBT/N/KOR/1333通报,修订七项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技术标准,分别为:KC 60335-2-2、KC 60335-2-12、KC 60335-2-30、KC 60335-2-32、KC 60081、KC 60969、KC 61347-2-3,涉及真空吸尘器及吸水式清洁器具、加热板、房间加热器、按摩器具、双头荧光灯、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、灯管控制装置
巴基斯坦强制公共部门采购带能效标识节能产品
据巴基斯坦“propakistani”新闻网报道,巴基斯坦公共采购监管局近日发布《符合最低能效标准的巴基斯坦能源标签星级产品条例(2025)》。条例规定,即日起,所有联邦机构仅限采购带能效星级标识的节能产品。新规明确,巴政府部门仅可采购符合国家能效与节能局(NEECA)审定、巴基斯坦标准与质量控制局(PSQCA)认可的最低能效标准,且贴有巴基斯坦官方能效标签的产品,具体覆盖风扇、LED 灯具、家用冷藏冷冻设备、空调、电动机等常用品类,采购单位需在采购前核验产品文件与注册信息,确保合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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